长牙”新环保法实施两年效果如何?

新环保法长出了牙,今年我们希望新环保法不要一直停留在 乳牙 阶段。”两年过去了,新环保法实施效果如何?近日,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发布《新<环境保护法>实施效果评估报告》(以下简称“报告”),从环境法律关系主体角度回应了社会对新法实施情况的关注。

报告课题组组长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指出,新环保法实施两年来,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明显加大,环境执法部门针对违法行为采取查封、扣押,按日计罚等措施收效明显,废气减排取得成效;然而,政府环境信息公开、企业践行环保法规等方面并不理想,“未批先建”的违法现象仍然十分常见,超标排放是企业违法受罚的主要原因,环评执法形势严峻。总的来说,成效与挑战并存,“喜忧参半”。

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投入上涨,就环保问题约谈已成“新常态”

政府环境责任是否得到有效履行,是新环保法实施的一个重点问题。

报告指出,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做了环境报告,占比为74.2%。重庆、上海、广西已经做了两次年度环境报告,是履行新环保法报告监督职能情况较好的省份。但仍有25.8%的省级人民政府未向人大作环境报告,包括广东、福建、浙江、安徽、陕西、内蒙古、新疆、青海等地,政府环境报告的公开程度有待加强。

报告提到,中央及各省级政府环境保护财政预算、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均呈现上涨趋势。各级环保部门定期进行全国74个重点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并公开排名情况,“倒逼”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改善空气质量;针对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不力、空气质量排名“倒数”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进行约谈已经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“新常态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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